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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2023-03-23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我院通过线下方式开展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为保障复试科学有效、公平公正,根据中国人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规定,我院复试办法如下:
一、总体要求
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复试相关的内容属于教育工作国家秘密,按照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除已公开信息和我校规定的情况外,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我院复试相关的内容。复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复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考生报名时已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承诺遵守相关约定及要求。考生要切实增强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学法知法、遵法守法,诚信考试,不参与涉考违法犯罪活动。
二、复试的基本要求及各专业拟招生计划
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形式,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差额比例不低于120%。根据2023年报考考生的初试成绩和生源情况,报考我院各专业的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在我院官网公布(网页链接:http://www.sard.ruc.edu.cn/index.htm)。
我院根据各专业实际上线人数,调整招生计划,拟招收全国统考考生人数如下:
专业名称(代码) |
拟招生人数(全国统考) |
农业经济管理(120301) |
13 |
林业经济管理(120302) |
4 |
自然资源管理(1203Z1) |
1 |
农村发展(1203Z2) |
3 |
食品经济管理(1203Z3) |
4 |
技术经济及管理(120204) |
0(生源不足,计划调整为0) |
农业管理(095137)(全日制) |
46 |
农业管理(095137)(非全日制) |
2 |
农村发展(095138)(非全日制) |
4 |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学校要求单列,择优录取。
三、复试内容与形式
2023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取线下复试方式开展,具体复试内容包括:
1.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250分)
2.外语面试(含口语和听力,满分100分):听力考试和口试由精通外语的教师负责,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口试题目回答问题。教师根据各人表现给予成绩。
3.笔试分为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外语笔试,其中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1小时;外语笔试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0.5小时。
四、复试过程要求
(一)下载复试通知书并缴纳复试费用
考生须持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务必查看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网址http://yjsfs.ruc.edu.cn/tp/zs/login/toLogin/ss)关于缴纳复试费和下载复试通知书的通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网上支付复试费、下载复试通知书,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缴费和下载功能。
(二)提交材料
除须邮寄的材料外,考生线上提交报考资格审查材料,须于 3月27日上午8:00前,将下述电子材料合并为一个文档(依次扫描为一个PDF),发送至nongfashuoshi@163.com,邮件名和文件名为“报考专业+姓名+复试审核”,如“农业管理+张三+复试审核”,提交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准考证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2)应届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
(3)尚未毕业,但承诺在录取当年开学报到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提交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扫描件。
3.其他相关材料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报考登记表扫描件,原件(请于3月27日前邮寄到北京市海淀区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905室,教务科,电话:82509135)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扫描件。
5.应届本科生本人签名的《应届生承诺书》扫描件。
6.说明:
(1)考生所提交的材料也将作为新生入学资格审查的复审依据,请考生务必完整、准确、清晰提供,考生如提供任何虚假、错误材料和信息,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2)学院审核材料时以考生截止时间前发送的最后一次发送邮件为准。
(3)未提交材料者不得参加报到和复试,规定时间前不发送材料者将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四)报到、抽签分组
复试考生应于2023年3月31日上午8:30,持身份证步行入校到达指定的地点进行线下报到(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报到时,考生须提供报考资格审查材料原件,见(二)提交材料,应按照我院考务人员的指导,完成抽签,确定复试分组和复试顺序。
(五)复试过程安排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复试时间准时参加复试,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的,迟到15分钟以上的视为放弃复试资格。复试当天,我院安排值班电话(电话号码:010-82509135),考生遇到紧急情况,应提前与我院联系。
1.候考
考生应当提前进入候考状态,认真阅读复试考场规则,并在考试过程中遵守考场纪律。在候考室中,考生不得私自与其他考生交谈。
2.身份核验
考生根据报到时的抽签顺序,按照学院安排进入复试考场。进入考场时,考生应将《复试通知书》《准考证》、身份证拿在手中,配合复试老师,进行身份核验,核验过程由学院全程录音录像备查。
3.学院复试小组向考生宣读《复试规则》。
4.笔试
考生须在笔试开始前20分钟到达笔试考场,并出示复试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考生须提前自行准备黑色签字笔等考试必备文具。
考试时间:3月31日14:00-15:30
地点:另行通知。
5.面试(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外语面试)
时间:4月1日上午、下午;4月2日上午。上午8:30开始,下午14:00开始。
地点:另行通知。
6. 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复试组老师要求离开考场。离开考场后,考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不得再进入候考室或复试考场。
五、复试成绩计算
1.原则上要求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150分以上,外语面试成绩60分以上,专业综合课笔试成绩60分以上,外语笔试成绩30分以上。
2.对各项复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将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30%。
复试结束后,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我院网站公示,请考生关注我院通知公告。
六、录取原则
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分专业按加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排列,择优录取。
七、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咨询方式
考生对复试政策和复试准备存在疑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咨询,电话:010-82509135,电子邮件:nongfashuoshi@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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