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DUCATIONAL PROGRAM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在职攻读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2014-12-19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农推指委《关于做好2014年在职攻读农业推广专业学位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复试实施办法。
第一条 目的与原则
为做好在职农业推广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按照学校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实施办法。对拟录取的在职农业推广硕士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第二条 组织管理
中国人民大学在职农业推广硕士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实行二级管理。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复试规则、划线原则和复试基本要求;我院负责制定本院复试办法并报研招办备案。成立在职农业推广硕士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复试领导小组),由我院主管在职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任组长、教研室主任及骨干硕士生导师参加并负责复试的组织工作。根据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定,由本院教师具体承担复试工作;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秘书负责联络等程序性工作和记录等相关的服务工作。
第三条 复试对象
复试对象是报考本院相关专业,参加当年GCT考试成绩达到学校规定的分数标准(总分176,单科24),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审查复核,报研究生院审批后确定的考生。
第四条 复试基本内容和形式
1.农业推广综合笔试。重点考察考生的分析问题与解决问题的能力,检测学生是否具备继续学习深造的学科基础。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间3小时,专业综合课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范围:农村与区域发展、农业科技组织与服务和食品加工与安全三个专业方向的基础知识。参考书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或最新版本的《农业经济学》。
2.专业面试。为了更全面地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综合分析表达能力,了解其对专业课以外的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考察其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还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状况的考察,对特长、兴趣爱好的了解和其他情况的了解等等。该部分考试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方向面试时间约为10分钟左右。
第五条 复试时间与复试通知
在职农业推广硕士生复试时间为2015年1月10日,请于2015年1月9日14:30-16:30到明德主楼506A报到。2.复试名单和复试办法在学院网站上查询。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复试期间审核考生报考材料,包括:资格审查表;②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须提 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认证报告原件);
③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
④考生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复印件
第六条 复试成绩的评定与公布
1.农业推广综合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由院复试领导小组组织评分。
2.面试的成绩在考生回答问题完毕后,由复试小组的每一位面试教师独立给出单项评分并附评语,经当场汇总表后,得出综合评分的初步结果。
3.经院复试领导小组对原始成绩进行技术性复审后,将考生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专业课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得出复试总成绩。
第七条 复试成绩计算
1.农业推广综合笔试成绩60分以上,专业课、外语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6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
2.为保持考生GCT初试成绩的权威性,各项复试成绩均合格的,将各项成绩与初试成绩加权求和,排列录取顺序。权重为:初试成绩权重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
第八条 复试、复审不合格
1.各科复试成绩(任何一项)低于上述合格分数的,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1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