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DUCATIONAL PROGRAM
2018 级农业经济管理专业硕博连读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2019-11-15一、适用学科专业
农业经济管理 (学科门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农林经济管理)
二、培养目标
1、热爱祖国,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较强的事业心和创新精神,具有崇高的学术理想和学术追求,立志为学术繁荣发展而奋斗。
2、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原理,掌握本学科领域“主流、经典、前沿”的专业主文献、具备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新性科学研究工作的热情与能力。
三、学科专业研究方向
农业经济理论与政策;农产品市场与贸易;农业组织与经营;土地与资源环境经济;食品经济与管理;涉农企业管理
四、学习年限
基本学习年限 5 年,最长学习年限 8 年。
五、培养方式及主要培养环节学习进度要求
(一)培养方式
硕博连读研究生采取 2+1+2 的基本培养模式,统筹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强化研究生的学术训练和科研工作。即:2 年研究基础课和高级研究课,3年调查研究和论文写作,鼓励第 3 年赴国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或到有关涉农机构挂职 1 年。导师负责制。硕博连读研究生采用导师制的方式进行培养。
(二)主要培养环节的学习进度要求
第一阶段:以课程学习为主,辅以必要的科研方法训练,学习时间为两年。第二阶段:以科学研究和撰写博士学位论文为主,学习时间为三年。其中 1 年可申请赴国外一流大学联合培养或访学或到有关涉农机构挂职。学院将采取积极措施鼓励硕博连读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以拓展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术视野,提升学术水平。
(三)中期考核、选拔与退出机制
第四学期进行博士候选人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试的同学,后三年为博士研究生身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资格考试中未达到博士生要求但达到硕士生标准的硕博连读生,第三学年撰写硕士学位论文,并按照学校相关规定程序申请硕士学位。
六、知识结构和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
(一)知识结构的基本要求
硕博连读研究生必须掌握本学科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通过对主文献的研读,加强对“主流、经典、前沿”的把握。鼓励硕博连读研究生根据论文研究的需要,跨学科选修课程。在专业课中,本专业 6 门研究方向专题课至少选 1 门;选修课需同时修满 8 学分本专业开设的选修课及 4 学分非本院开设的研究生课程;先修课 2 门,每门课 4 学分,进入本专业学习前未修过该课程的学生,必须在我院本科课程里补修。
(二)课程设置及学分组成(见附表)
总学分设置不少于 58 学分,必修课不少于 46 学分。其中 公共课不少于 6学分, 专业课不少于 38 学分, 选修课不少于 12 学分, 学术讲座不少于 1 学分, 社会实践不少于 1 学分, 先修课不少于 2 门。
获得硕士学位的总学分设置不少于 58 学分,必修课不少于 46 学分。其中 公共课不少于 6 学分, 专业课不少于 38 学分, 选修课不少于 12 学分, 学术讲座不少于 1 学分, 社会实践不少于 1 学分,先修课不少于 2 门。
七、资格考试
资格考试是硕博连读研究生完成课程学习后,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考试,一般安排在第四学期初(4 月份)进行,考试由笔试和综合考察两部分组成,笔试通过后进入综合考察环节(重点考察学生的科研计划与科研能力)。其目的在于遴选出真正具备博士学位候选人资格的优秀学生,具体要求、程序见《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管理办法》。
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共两门,第一门:高级经济学(包括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等);第二门:专业综合(包括专业学科主文献和专业课知识)。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者,择优选拔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科学研究工作和论文写作;资格考试成绩不合格者,可在重修有关课程或有针对性地布置其阅读有关书籍后,第五学期初(9 月份)重考一次。可进入博士学位论文相关科学研究工作和论文写作的学生重考成绩需达到 B(含 B)以上;可进入硕士学位论文相关科学研究工作和论文写作的学生重考成绩需达到 B-D;低于 D 者按肄业处理。成绩评定等级的具体标准见《研究生手册》。
八、学术讲座、社会实践
学术讲座(1 学分)为必修环节,学生应在学科综合考试前参加 10 次以上的与本专业相关的学术讲座,主要包括学院举行的学术双周、学术会议、讲座等,并做一次学术报告,学术讲座报告综述(不得少于 1 万字)交导师组审核,评定成绩。
社会实践(1 学分)一般安排在第三、第四学年,要求学生结合论文进行实地调查,并写出调研报告。研究生在导师指导下,进行以理论联系实际为目的的教学实践、社会实践(调查)、业务实习等。社会实践课的学分计算方式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九、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为了阐述、审核、确定博士、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及内容而举行的专门报告会,旨在监督和保证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质量。具体要求、程序、内容见《中国人民大学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管理办法》。
十、科学研究和学术论文发表
硕博连读研究生入校后,需在导师的指导下,拟定合理的科研计划。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科研工作计划应对研究的课题、科研进展的步骤、各个阶段的内容和要求等做出明确的规定。申请博士答辩前至少应有 2 篇与学位论文选题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已公开发表。在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 1 篇发表在《中国人民大学核心期刊目录》中的 B 类以上期刊或者《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核心期刊目录》中的B 类以上期刊上;或者至少有 2 篇发表在以上期刊目录中的 C 类期刊上,其中预答辩前应已发表至少 1 篇,均不包括录用函。否则,不得申请学位论文答辩。
十一、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
(一)申请硕士学位
(1)论文撰写
申请硕士学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修满规定学分并经考核合格后,进入学位论文写作阶段。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按计划进度独立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硕士学位论文为学术论文。
(2)答辩与学位授予
硕博连读研究生全面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经考核合格,完成硕士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可申请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手册》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博士学位
(1)论文撰写
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工作是博士学位教育的核心环节,是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博士研究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的论文写作。博士学位论文为学术论文,具体要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学位论文及其摘要的撰写和印制要求》。学位论文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研究生本人按计划进度独立完成。博士学位论文应满足培养目标的要求,保证质量。
(2)答辩与学位授予
博士研究生全面完成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培养环节,经考核合格,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经指导教师推荐,研究生院审核批准,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在正式提交博士答辩申请前一个学期需完成博士学位论文的预答辩,凡未参加论文预答辩或参加预答辩但未通过人员,导师应不予推荐其参加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学院不予接受其答辩申请。具体要求见《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手册》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