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DUCATIONAL PROGRAM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在职攻读农业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2015-12-31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 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以及学校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复试实施办法。
一、农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在学院农业硕士招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二、复试分数线:GCT考试成绩总分162,单科20,1:1.2差额复试。
名单见附件
三、复试内容
(1)专业综合笔试
参考书目:农业经济学
(2)综合素质面试
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状况,对专业课及其他知识技能的掌握,表达能力与水平。
四、复试时间
2016年1月10日前,国学馆,具体时间、教室另行通知。
五、复试程序:
1、 资格审查:考生应提交:
①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认证报告;
④《资格审查表》。
2、专业综合考试:
①笔试:上午9;00—11:30 考试方式:闭卷。
②面试:下午1:00开始,分4组进行。
五、 录取办法。
1、按初试(GCT)与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总成绩计算办法:GCT占60%,复试占40%),笔试与面试都合格者方能予以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15年12月
附件:复试名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