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教育

EDUCATIONAL PROGRAM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2018年博士生复试实施办法

2018-04-16

第一条

为做好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考试方式与过程,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要自始至终贯彻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学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学院主管博士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担任组长。

第四条

复试小组人员成员由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若干人组成。

第五条

进入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材料审核成绩:农业经济管理专业60分、林业经济管理专业60分、农村发展专业60分、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60分。

其中外语得分不低于2分。

第六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水平(100分)、外语水平(100分)和综合素质(100分),采用笔试和面试两种考核形式,先笔试,后面试。笔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面试资格。

笔试为闭卷考核,考核专业水平(包括专业知识、研究设计、研究方法等)。考试时间3小时,总分100分,考试科目:高级经济学(50分)、专业主文献和专业知识(50分)。

专业水平笔试科目

序号

专业

科目一:高级经济学

科目二:专业主文献和专业知识

1

农业经济管理

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等

农业经济管理综合(主文献和专业知识)

2

林业经济管理

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等

林业经济管理综合(主文献和专业知识)

3

农村发展

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等

农村发展综合(主文献和专业知识)

4

技术经济及管理

高级宏观经济学、高级微观经济学、高级计量经济学等

技术经济与农业经济管理综合(主文献和专业知识)





面试考核总分200分,其中外语听力及口语水平测试(100分),综合素质面试(含学术基础、知识结构、科研能力等)(100分)。

硕士学位跨一级学科报考和同等学力考生由导师确定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政治。

第七条

复试成绩的计算

1. 外语水平、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成绩60分及以上;若有加试,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以上各项成绩均合格,即为复试合格。

2. 复试合格后,将各项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加权成绩=复试外语水平成绩*0.1+复试专业水平成绩*0.3+复试综合素质成绩*0.6),排列录取顺序,根据招生名额择优录取。跨学科加试科目成绩以及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计入用于录取的成绩。

第八条

复试资格审查

1. 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报到。

2. 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开始时,复试小组将先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复试封面(含考生照片)等相关材料与报考信息是否一致,以防考生替考。

3. 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复试前,学院将认真审查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对于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审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对学位证书原件有疑问的,要求考生到教育部指定认证机构认证。

学院将认真审核应届硕士生的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对于不能按期取得硕士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我校不予录取,何时发现何时取消录取资格。

4. 对同等学历、EMBA考生的审查

(1) 审查是否已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

(2)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是否有国家六级英语水平考试证书或取得相应成绩(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

5. 对考生报考类别的审查、确认

复试时请确认报考类别是否有变更,如有变更,请及时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报考类别一经最后确认,对于拟录取的考生须依据其报考类别确定录取类别,录取类别在公布拟录取名单后一律不得更改。

我校博士生录取类别主要有:

(1)非定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4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自主就业,有奖学金;

(2)定向(全日制):全脱产学习4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无奖学金。注: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盖章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

(3)定向(非全日制):不脱产学习4年(要求第一年到校上课),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单位就业,无奖学金。仅限“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以及经学校审核批准的中国人民大学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报考。注: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单位开具的、同意考生第一年在我校脱产学习的证明。

(4)骨干定向(非在职)(全日制):全脱产学习4年,转户口、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定向地区就业,有奖学金。仅限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注: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5)骨干定向(在职)(非全日制):全脱产学习4年,不转户口、不调档案,毕业后回原定向地区就业,无奖学金。仅限少数民族骨干专项计划。注: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第九条

复试流程

1. 博士生复试报到时间:4月18日下午14:30-16:30,地点:中国人民大学明德主楼931。

2. 博士生复试笔试时间:4月19日上午8:30-11:30,地点:明德法学楼0101;面试时间:4月21日下午14:00,地点报到时通知。跨一级学科加试时间:4月19日下午14:00-17:00,同等学力政治理论加试时间:4月22日上午。请在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加试准考证,具体考试安排见准考证。

3. 体检时间4月22日上午7:30-8:30,具体要求请查看学校研究生院或学院网站(http://pgs.ruc.edu.cn/tz/2018/2018bstjap.htm)《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博士生考生体检安排》。

4. 复试名单在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网站上公布。

5.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本人自理。

凡是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按照我院的安排参加复试。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视作自行放弃复试资格。

第十条

拟录取名单在学校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

第十一条

复试不合格者不拟录取。

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替考、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对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向考生本人发出体检不合格通知。

第十二条

复试中形成的所有文件记录全部由教学管理秘书保存在学院;任何人查阅上述文件记录均需经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人批准;不经学校研究生院批准,文件记录一律不得调离学院。

第十三条

考生应携带的材料(注:已经提交的不用重复提交,原件应与已提交的申请材料中的复印件一致)

1. 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 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双证硕士必须提交硕士学历证书;应届硕士不提交学历学位证,提交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

3. 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网报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报考导师不得推荐);

4.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5. 证明外语能力的成绩单原件(同等学力、EMBA报考者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参加六级考试达到426分以上);

6. 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同等学力、EMBA考生发表的论文必须在提交报名材料时交学院审核。考生提交的论文、专利或其它科研成果将作为考生,尤其是专业学位考生学术研究能力的重要证明;

7.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

8. 报考定向(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由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盖章的、同意考生在我校基本学习年限(四年)内脱产学习的证明。报考定向(非全日制)的考生须提交定向单位人事部门开具盖章的、同意考生第一年在我校脱产学习的证明。骨干定向考生须提供由定向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开具的《报考2018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

 

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

2018年4月16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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